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学校征兵工作,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征兵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暂行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和征兵宣传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对象
1.征兵工作先进个人:人民武装部、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教职工。
2.征兵宣传先进个人:各二级学院积极参与征兵宣传工作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
拟评选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个人3名(其中人民武装部、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评选1名,各二级学院评选2名);2021年度征兵宣传先进个人3名。
二、评选标准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具有较高的政治意识和国防观念,热爱征兵工作;
2.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征兵“五率”量化标准;
3.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征兵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把征兵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周密部署;
4.完成年度征兵任务质量好(以校内入伍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准);
5.年度毕业生入伍人数比例高;
6.严格遵守征兵工作纪律,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征兵宣传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具有较高的政治意识和国防观念,热爱征兵宣传工作;
2.熟悉征兵宣传政策、入伍流程、身体条件、学校征兵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学校人民武装部参与征兵宣传工作;
3.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政策宣讲、迎老送新等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4.严格遵守征兵宣传工作纪律,严守秘密、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评选程序
(一)推选候选人
申报人需填写《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2021年度征兵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收集,于5月30日前报送学校人民武装部办公室(明德楼三楼),并将电子版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wzb@mku.edu.cn,注明“XX学院征兵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二)评审
对申报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宣传先进个人由学校人民武装部组织评审并公示。
(三)表彰奖励
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元,2021年度征兵宣传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元。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奖优罚劣的正确导向,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切实按照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推荐对象实绩突出、素质过硬、成绩显著,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附件:1.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2021年度征兵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
闽南科技学院人民武装部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