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报到期间禁止校内摆摊设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9-06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营造健康向上、文明有序的校园迎新氛围。新生报到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严禁任何无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在校内摆摊设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学院审批的校外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校内摆摊设点,一经发现当场没收所有商品。

二、任何学生或学生组织不得在学院内私自摆摊设点,不得进入新生宿舍推销学习、生活用具等物品,一旦发现立即没收,并报学院给予相应处理。

三、各学院迎新志愿者,不得以迎新的名义参加、组织任何校外商业推销,一旦发现立即没收,并报学院给予相应处理。

希望广大商家和同学遵守以上规定,谢谢配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学生纠察大队

2018年9月6日

报警电话: 匪警: 110   |   火警: 119    |   急救中心: 120    |   道路交通事故: 112    |   保卫处电话: 86678110(康美)    |   68978110(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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