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切实保障我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现进一步加强以下安全提醒:
1.电动车须按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校园交通秩序和师生通行。严禁在消防通道等禁停区域和非划定区域停放。
2.电动车须到指定充电区域充电;严禁在室内外飞线充电、私拉电线充电,严禁将电动车电池拆卸后放置在宿舍、教室、食堂或其他封闭场所内充电。
3.严禁擅自改装电动机、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
4.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发现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制止或者向学校保卫处举报。
学校常态化开展校园内电动车安全管理检查,如发现有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学校将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限制骑行、锁车、拖移等处理。请广大师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秩序。
现发布近期电动自行车起火导致的高校火灾事故案例如下:
案例一:12月1日,山东省济南市一高校电动车停放处发生火灾,现场火光冲天,浓烟直冲宿舍楼。电动自行车车棚停放处的一大片电动自行车被烧,消防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救,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案例二:2024年11月8日,广东省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一宿舍楼一楼突然发生火灾,爆燃冲起很高的火焰,据了解是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消防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灭火,所幸无人员受伤。
案例三:2024年10月21日,山西省太原市,一高校电动自行车在夜间充电时发生自燃,短短几分钟内火势迅速蔓延,不时传来爆炸的声音,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及时扑灭明火,所幸无人员伤亡。
案例四:清华大学一名学生于2024年9月私自携带电动车电池入楼,并在宿舍中厅进行充电,被学生社区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
闽南科技学院保卫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