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第【2012】1期
发布时间:2012-03-26 作者:武装 保卫部

提高自我防骗意识,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近段时间以来,少数不法分子流窜进校园实施诈骗活动。他们通常以上门兜售产品或寻找产品代理为名进行。如果是兜售产品,一般是拎包窜入学生公寓,通常推销的产品有电话卡、文具、化妆品,鞋子等,他们利用大学生急于勤工俭学和节省开支的心理,推销一些假冒伪劣的产品;如果是寻找产品代理的话,多半在受骗人交了定金或抵押金之后就再也联系不到对方,这就造成了不少同学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

    学院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并通过各种有效渠道来维护师生的财产安全。为了有效防止被骗,除了学院的努力之外,还需要辅导员、师生个人的共同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障师生的财产安全。为了避免同学们再次上当受骗,现将具体情况和防范措施通报给大家:

    1.任何单位要在校园内办理各种业务、服务或推销产品的,都要首先征得学校的同意(学校负责对产品、服务内容等质量和安全的审核与把关,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并在学校的指定地点指定摊位内进行,不可能同意任何单位或任何个人进入学生宿舍办理业务和推销产品。因此,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敬请广大学生提高警惕,对各种上门以某某公司名义进行推销产品,办理业务而又不能出示学校书面审批意见的,特别又是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业务办理和推销产品的,请务必引起高度警觉,谨防上当受骗,并于第一时间内上报保卫部,协助保卫部进行调查处理,共同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2.就学生个人而言,首先,要提高防骗重要性的认识。很多学生普遍存在麻痹思想,认为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即使真的发生了,也并不觉得有多大的危害。因此,对于诈骗现象持无所谓态度,事实证明,抱有这种态度的人往往会吃大亏。所以,一方面辅导员必须针对这些事件,着重加强对学生进行防骗意识的教育,引起学生对自身财产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学生也务必要清醒的认识到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要提高认识,不要随意相信别人,特别是陌生人。如果再碰到类似事件,一定不要支付任何的定金、抵押金,不要随意购买上门推销的产品或承担产品代理;不要让外来推销人员进入宿舍。其次,要清醒的认识和善于辨别各种骗取个人财产的手段,时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如今,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也越来越隐秘,不容易分辨出对方的不法企图。学生很容易上不法分子之当,陷入其预设的陷阱。我们平时应该多加关注各种诈骗的案例,增强辨别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再者,要善于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切实有效的保护个人财产。除了要清醒认识和善于辨别外,还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财产。我们要学会和不法分子斗智斗勇,运用正确的方法维护自身的安全。最后,要善于借助各种外部力量,既维护自身利益,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时候,单靠个人力量还无法很好的做到维护自身财产安全,这时候应该充分利用周围的有效力量,保护自己,遇到类似的情况应该立即报告辅导员或学院保卫部门。

    3.学院保卫部门要紧密关注校园动态,防止各种非法传销分子流入社区。非法分子惯于投机取巧,善于化妆成学生模样,在学生上下课人流量较大期间,或者我院保安开会轮换期间混入社区,进入学生宿舍。学院保卫部门要不断提高这方面的识别能力,将不法分子阻挡在犯罪的大门之外。在接到学生的举报时,要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同时要根据校方和警方的指示着手进行处理,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工作。

    4.全院师生联动,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单靠个人或个别部门的力量还无法充分保障校园的安全和稳定。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作,它需要全院学生共同努力,才能将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校园的和谐与稳定,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对于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而言,要以校园的安全稳定为大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地开展工作;就辅导员而言,要经常性的针对学生开展相关的自我防骗教育,要充分利用晚点名或班会时间向学生讲解各类案例与防范措施,教育学生提高思想认识,学会自我保护。除了应有的教育之外,辅导员本身既要保证能够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现场状况,又要及时联系各相关部门,多部门联动出发,合力解决。

报警电话: 匪警: 110   |   火警: 119    |   急救中心: 120    |   道路交通事故: 112    |   保卫处电话: 86678110(康美)    |   68978110(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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