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科技学院武装部、保卫处现有保卫干部6名、驻校民警1名。下设综合科、消安办、综治办等职能科室,内设征兵工作站,指导以及学生退伍兵协会、学生纠察大队开展工作。武装部、保卫处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武装部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制定武装部工作计划,并抓好检查落实。
2.做好大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3.组织做好在校大学生征兵和退役复学的协调服务工作。
4.做好学校复、转、退伍军人和预备役有关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兵整组、双拥共建和拥军优属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全民国防教育。
7.做好学校人防教育工作,制定全校的战时人口疏散方案。
8.负责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和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保卫处
保卫处是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与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交通安全部门、消防部门和上级保卫部门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学校党政领导、上级机关的业务指导下,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及时分析、报告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及时发布警情信息,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建议,经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工作总结。
2.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3.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整治和演练行动,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机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监督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渗透、煽动、盗窃、破坏等影响国家安全、校园稳定、教学科研秩序以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事件发生。
4.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及时发现查处各种危害学校安全和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维护校园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处置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国家安全部门预防、制止、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5.负责校内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防范、管理、维护工作,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6.负责校内活动场地审批工作,及时清理、处置校内违章摆摊设点行为。
7.负责学校车辆停放与管理工作,及时查处校内违规停放车辆。
8.负责起草学校重大(要)活动安全保卫方案,并组织实施。
9.负责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开展日常安保工作,落实安保防范措施。
10.负责学校安全保卫日常对外协调联系工作。
11.负责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各类台帐建设。
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