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内禁止养狗、遛狗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3-19 作者:

 

各位师生员工:

为维护校园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预防、控制疾病疫情传播,营造安全和谐、安定有序、整洁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学院相关规定,保卫部决定在325日前对校园内养狗、遛狗行为和流浪犬进行统一清理,现通告如下:

1.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校园内饲养宠物狗,禁止在校园内放狗、遛狗,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校园等。

2.住在校园内有圈养宠物狗的教职员工及家属,须在325日(本周日)前自行妥善处理养狗等问题。

3.进入校园且无人牵领的犬只,将按流浪犬进行处理。

4.饲养的狗或其他有攻击性的宠物在校园对师生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学院将依法追究饲养者的责任。

请各专业辅导员帮忙传达各自学生,请广大师生员工予以支持和配合,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学院保卫部

2018319

 

报警电话: 匪警: 110   |   火警: 119    |   急救中心: 120    |   道路交通事故: 112    |   保卫处电话: 86678110(康美)    |   68978110(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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